2025年度上海海关射线装置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上海海关射线装置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项目品目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环境评估服务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4:40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上海海关射线装置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环境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4: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2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预算金额¥2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婷
项目联系电话17855530732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1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安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办公楼)1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文婷、韩贞17855530732

项目概况

2025年度上海海关射线装置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办公楼)1号楼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20250323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上海海关射线装置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年度上海海关射线装置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2〕5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至 2025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办公楼)1号楼20层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供应商请于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600.00元/本,售后不退。请随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身份证、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他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地址: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153号        

联系方式:安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办公楼)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李文婷、韩贞17855530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婷

电 话:  1785553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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